在近日开幕的长三角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上,数字技术赋能之下,一批文化创意企业崭露头角。在梵高写真馆,观众能够通过AI技术现场生成梵高风格“自画像”;在动捕影棚,最新动作捕捉技术让建模人物的动作与表情变得栩栩如生……当前,数字化正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引擎。文化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不仅是技术革新,也是一场深刻的文化生产方式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革,是抢占文化产业发展新赛道的重要举措。
我国数字文化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得益于产业结构优化和供给质量提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以及超高清、物联网、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创新应用,为数字文化产业注入了新动能。北京、上海等城市通过建设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区域中心,推动文化企事业单位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数字化文化消费新场景的发展,如线上演艺、数字创意内容、数字艺术作品、娱乐产品以及提供沉浸式体验的文化项目,为消费者带来丰富多元的文化享受。
近些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如《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文化产业数字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不过,产业数字化过程中仍存在短板、弱项,比如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化和开发程度不足,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应用程度有待提高,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还需加强等。
面对这些挑战,应从多维度施策,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当前,数字化技术正带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从数字化博物馆到数字展览,从智能推荐系统到个性化内容创作,技术应用日益成熟。加快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助力传统文化产业在数智转型上实现质的飞跃,有必要构建产学研用互促、供需迭代的创新机制;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集成运用5G、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探索文化表现新形式、新路径、新场景。
另外,应激发数据资源要素潜力,推动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和服务等环节产品开发。推动数字文化产业线上线下相融合,如云演艺、云展览等,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促进消费升级。建设数字文化产业集群,实现溢出效应。
需注意的是,对待数字文化产业新业态,需构建包容审慎、协同共治的发展治理体系,科学处理好技术与文化、创新与保护、传承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创新治理工具,形成以技术治理技术的新手段,推动形成文化产业数字化治理共识和创新合作。
如今,数字技术深度嵌入文化生产、展示、传播、服务和消费的全过程,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多创新可能。数字化不仅仅是文化产业的一种技术手段,更是一种全新的文化生产方式,正在重塑文化产业链,推动文化产业向更高层次发展。因而,文化产业数字化不单单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涉及文化、经济、社会多方面的复杂问题。在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过程中,必须平衡技术创新与文化传承的关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考虑其社会影响,兼顾市场需求与政策引导。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可持续发展,真正推动文化产业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张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