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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数实”深度融合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4-8-15 9:14

□张辉 张明哲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并要求“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如何将金融资源真正集聚到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以下简称“数实融合”)的方向上来,进而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质效,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数实融合”的本质是实体经济的数字化和智能化,主要表现在技术层面的融合和产业层面的融合两个方面,因此金融需要更加聚焦技术融合和产业融合两条关键途径,在促进“数实融合”中有效发挥资源配置作用。

金融服务技术层面的“数实融合”

新一代数字技术和传统产业技术的融合发展是“数实融合”中技术融合的首要表现。新一代数字技术主要包括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这些新技术虽然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但是相比于信息技术更加侧重于应用层面的系统性赋能。例如,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产业技术的融合,为实体经济分别嵌入分析决策系统和信息生成系统。一方面,随着芯片算力提升,人工智能算法模型对海量数据的处理持续优化,对实体经济信息的感知和认知分析能力不断增强,通过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视频处理等分析决策场景有效把握实体经济信息走向,从而提升实体经济效率。另一方面,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不再局限于分析实体经济中已经存在的信息,更擅长通过已有的信息创造新事物,随着技术融合逐渐稳固,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变革性应用产品将大量涌现,进一步扩大实体经济增量空间。总体来看,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字技术通过技术融合有效提升了实体经济的效率。

科技金融发挥资金融通和资源配置功能,服务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技术融合。基于“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从历史上看,金融在每一次技术革命中均扮演着关键角色,历史上三次技术革命均印证了金融与技术创新的相互融合,金融促进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又反哺金融创新。从当前中国金融发展看,“金融强国”建设亟需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而金融功能的完善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科技金融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是金融功能观的重要延伸。第一,科技金融能够提供多元化资金融通功能,匹配技术融合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类资本需求。技术的融合创新过程具有投资高、风险高、收益大,技术强、规模大、迭代快等特征,科技金融具有综合性,银行、证券、保险、创业投资、金融衍生品等各类科技金融资本能够动态为科技创新提供相适应的服务。第二,科技金融能够有效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功能,把更多资金资源配置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其中,集成电路产业对促进“数实融合”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该产业以技术壁垒为发展逻辑且具有资金密集特征,产业发展与技术演进深度绑定,需要长期研发资金投入。长期资本或耐心资本可以让数字技术具备充足的时间与传统技术融合,在实体经济中高效完成数字技术商业化并构建商业生态,从而推动形成研发—市场—利润—研发的良性循环。

金融服务产业层面的“数实融合”

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是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产业融合的两个重要方向。一方面,数字产业化是数字技术和传统产业融合的动力源。新一代数字技术与传统信息技术融合创新并催生出新型数字化产业,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新的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数字产业化以信息通信产业为根基,反映了实体经济中新一代数字技术创新演进并且实现了商业化应用。近年来我国数字产业化进程加快。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17年至2022年我国数字产业化规模由6.2万亿元增长至9.2万亿元,增长48.4%。另一方面,产业数字化是数字技术和传统产业融合的主引擎。新一代数字技术与三次产业的产业技术相互融合,并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加速渗透,推动产业数字化升级,最终提高实体经济的全要素生产率。根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测算,2022年中国产业数字化规模为41万亿元,较2017年增长95.2%,占数字经济比重为81.7%,占GDP比重为33.9%。从当前看,我国产业数字化转型呈现三产大于二产大于一产的特征,但是从长远看,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将推动数实产业融合质的提升。

科技金融和数字金融分别助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服务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产业融合。第一,科技金融可以发挥集聚效应促进数字产业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金融集聚提升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便利的金融服务通过发挥高效的媒介作用节省了企业搜寻金融资源的时间,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扩大覆盖面、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等方面提供支持。二是金融集聚可提供大量专业性金融服务,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同时专业化知识以及风险分散机制有助于筛选出更有成长潜力的项目。便利和专业的科技金融资源集聚优化了要素配置效率,帮助创业企业得到更多资金支持,从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转型,进一步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该环节的投资布局,最终提高数字产业集聚程度及数字产业化水平。第二,数字金融有效助力产业数字化。数字金融能够解决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和金融服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极大地减少产业和金融之间的信息成本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成本,从而降低整体交易成本。

金融服务“数实融合”的实践路径

一是科学把握新一轮科技创新规律,精准提供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从技术演进视角看,颠覆性技术普遍经历孕育期、初始期、成长期、成熟期等四个时期,每一个时期都面临颠覆性技术创新的“死亡之谷”。目前,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颠覆性技术几乎同时爆发,呈现网络化特征,正处于孕育期或初始期,新一轮科技创新的规律尚未明晰,早期阶段资金需求巨大,伴随着技术发展后续必须持续投入大量资金,对冲早期资金投入的归零效应。因此,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需要对新技术的增长潜力、成为颠覆性技术的可能性、收益与风险情况深化认识,切勿因追求“热点”向数字经济“新概念”盲目投入资金,避免因过度追求利润造成数字经济时代技术泡沫和金融资源浪费。

二是紧密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提供金融服务,培育优质企业、释放“数实融合”效能。相比集中金融资源专注支持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发展,更应该集中金融资源支持新一代数字技术在实体经济中的应用与赋能。无论数字产业化还是产业数字化,都遵循“技术—产品—企业—利润—产业”的发展逻辑,新兴技术需要做成用户方便使用的产品,产品的商业化推动企业成长,企业需要获得经营利润不断发展壮大,从而推动产业发展。在上述逻辑循环中,培育优质高效企业是重中之重。因此,应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条主线加大金融的长期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耐心资本效用,为新兴数字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此外,应加大金融对产业并购整合力度,减少产业内卷,通过并购整合打造全球有影响力的领导型企业,推动“科技-产业-金融”的良性循环。

三是为“数实融合”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应注重市场竞争规律。商业性金融机构是市场金融的主体,政府资金是公共金融的主体,二者需要相互配合。在新一代数字技术研发阶段,公共金融需发挥引导性作用,以创业投资为主体的市场金融按照市场规律匹配科技创新的收益与风险,辅助公共金融挖掘具有商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潜力的项目;在新一代数字技术实现商业化或产业化阶段,需重点发挥科技信贷、资本市场服务等市场金融的“主力军”作用,遵循市场竞争规律,为科技企业提供服务。

(作者分别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教授;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博士后)